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1月,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7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7批次全部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