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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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2023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30 19:41   浏览次数:1041次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民丰县)
序号 二级项目 类别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1 农村垃圾处理费 农村垃圾处理费 10元/户/月 民发改字【2019】298号 县发改委 各乡镇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2 生活垃圾清运费 生活垃圾清运费 0.2-2元/平方 民政发【1998】18号 县发改委 住建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3 暖气费 办公、商业 21元/平方 民计价物字【2007.13号】 县发改委 住建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住宅 19元/平方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4 农村饮用水价格 居民 1.5-4元/立方米 民发改字【2020】57号 县发改委 农业农村局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行政企、事业单位 2-4元/立方米
商业 3.5-4元/立方米
建筑业 5-6元/立方米
5 城市自来水 生活 2.37元/立方米 民发改字【2019】312号 县发改委 住建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含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水资源费0.09元/立方
商业 4.15元/立方米
工业 4.36元/立方米
建筑业 3.66元/立方米
绿化消防环境 0.94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 9.87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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