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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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民丰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17   浏览次数:3292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民丰县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统计和全面梳理,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2年,民丰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强化对本部门、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及保障等工作,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法规政策,推进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民丰县及时向公众发布政务类、办事类、服务类、便民类等各类信息共397条,并在民丰县政府网开设专题专栏公开各类专题信息,确保了部门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做好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年依申请公开答复5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控工作,明确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员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网站信息上传,严禁涉密信息泄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对拟通过网站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执行信息发布层层审签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平台的口令管理,增加口令强度,严禁非网站管理员使用和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落实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采取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方式,加大对固定表述、错别字等检查力度,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五)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功能。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版块和栏目,强化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易用性和准确性。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办事等功能。严格落实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监督和督促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行情况,确保新媒体发挥更大作用。严格落实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监督和督促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行情况,确保新媒体发挥更大作用。

(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民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2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重点扩展网上服务范围,深入整合服务资源,合理规划服务事项,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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