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民丰县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统计和全面梳理,现就民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民丰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忠诚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担当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健全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强化对本部门、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及保障等工作,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深化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法规政策,推进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民丰县及时向公众发布政务类、办事类、服务类、便民类等各类信息共343条,并在民丰县政府网开设专题专栏公开各类专题信息,确保了部门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力度。
3.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在政府网站对2020年度决算报告和2021年预算安排等信息进行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民丰县网招标采购专栏等公共媒体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采购平台。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社会保障信息公开。2021年,在人社部门业务大厅政务信息公开栏公示了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公开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动态、取得的工作成效,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二是就业信息公开。2021年,在人社部门业务公开栏公开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职业介绍和就业岗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三是社会救助公开。积极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双拥、救灾救济、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服务项目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以政策宣传、案例报道、揭露问题等方式,监督低保政策的落实。四是教育信息公开。对教育信息、工作动态、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公开,并通过教育局公开栏中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规章制度,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教育相关信息。五是医疗卫生领域和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2021年,在卫生部门及各医院公示栏、LED显示屏上对医疗药品、医疗服务等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公示。六是推进扶贫信息公开。2021年,发布扶贫领域信息 48条,确保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七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空气和水环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八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医疗器械整治、餐饮服务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等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九是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目前,共办理17796件,办结15902件,网上办理率89.36%,切实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十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4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作用还需加强;
二是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问题,民丰县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要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着重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放管服”改革、民生实事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
二要进一步审视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门户网站的信息归集整合,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多元化,从政策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增强政策亲和力。
三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民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