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级下达民丰县纳入63项扶贫资金725万元,按照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根据和地财建〔2020〕59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25万元;
2.根据和地财建〔2020〕60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纳入63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林业改革发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 |
民丰县 |
600 |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
2 |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民丰县 |
125 |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
四、监督电话
0903-675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