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民丰县委员会、民丰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民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领的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扬尘污染监管缺失。一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抽查和田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玉洲花园小区二期等14个施工现场,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未硬化、裸露场地未覆盖、土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未清洗等问题。和田地区3000平方米以上在建工地147个,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接入智慧工地平台的53个,94个工地未按要求与主管部门联网;抽查已接入平台有上传数据的3家施工单位,4月环境监测预警信息高达3135条,但2023年至今,智慧工地平台监管端未收到1条预警;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监控设备的8家施工单位,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在线监控沦为摆设。二是裸露地面和道路扬尘监管不严。川亿中央公园对角、玉龙喀什河道沿线及和田县光明路东西两侧等9处存在大面积裸露地块和沙化地面,未按规定进行绿化或者透水铺装,扬尘隐患问题突出;和田县昆仑工业园区、墨玉县建材园区、洛浦县布亚乡开发区等13处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八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各类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出场车辆百分之百清洗、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控视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百分之百达标)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切实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力度,有效提高环境监测数据上传率和准确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严控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对施工项目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目前,对主体施工的四项建设项目,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目前建设项目均已安装扬尘监测设备。二是加大了对施工工地,建设项目工地落实工地路面硬化,洒水降尘、进出车辆轮胎清洗等工作措施,常态化坚持对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裸地材料堆放门前三包范围等区域的扬尘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对存在扬尘治理,不落实,督促整改,严禁下道工序的施工。三是对必须安装智慧工地的项目进行全覆盖。目前,智慧工地平台项目已连接8个, 积极督促施工企业扬尘监测系统高效运行,坚决杜绝人为导致断开连接,使数据出现错误现象,目前均能够正常运行。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