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丰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情况
(一)取暖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441名,以120元/年/生的标准足额享受取暖费。
(二)教材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441名(其中小学5475名,初中1966名),小学学生105元/年/生的标准,初中学生180元/年/生的标准足额享受免费教材。
(三)营养餐。民丰县享受营养餐学生5576名,每人每天5元标准足额享受营养餐。
(四)公用经费。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441名,小学5475名(其中住宿生1333名),初中1966名(其中住宿生1316名);小学学生720元/年/生(寄宿生以1020元/年/生),初中生940元/年/生(寄宿生以1240元/年/生)的标准足额享受公用经费政策。
(五)寄宿生生活补助。民丰县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有2649名(其中小学1333名,初中1316名),小学学生1250元/年/生,初中1500元/年/生标准足额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的30%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750元/年/生标准,以625元/年/生标准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24年享受2839人次,共计91.28万元。
(七)社会类资助。教科局积极拉动各方扶助资金,从年初到现在已对100名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进行了帮扶资助,每人1000元,共发放10万元,资金来源为“幻方助学、希望工程1+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