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2 18:46 浏览次数:389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充分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要求,现将民丰县2024年检查单位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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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