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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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19 19:05   浏览次数:593次   【字体: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保障天蓝地绿水清

(一)大气污染治理。一是精准检测空气质量。二是督促企业做好污染源排放整治措施。强化对全县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按照堆料场防杨散、生产线全封闭、地面全硬化、烟筒排放全检测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现达标排放。

(二)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环境管理力度,提升监测监察能力,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严禁企业在处置废水、废气和废渣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

(三)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二是抓好水污染防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了出现超标排放等现象。三是按时对县城地下水型水源地、尼雅总水厂等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四是抓好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排查。 

二、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拓宽环保宣传形式

(一)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组织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开展环保主题歌“让中国更美丽”传唱。组织师生代表、群众代表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制作悬挂环保横幅,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

(二)常态化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利用“和田环保”微信公众号、“和田环保”官方微博、民丰县融媒体中心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

三、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使用“新疆一体化”生态环境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一是督促固体废物系统上的单位,填报年报和管理计划,以保障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三是严格对医疗机构检查。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对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五是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高考、中考期间,开展全天巡察,用执法手段筑牢“静”环境。结合噪音污染监测做好环境噪声整治工作,杜绝发生噪声污染,影响学生考试。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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