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地表水水质分析工作。通过对民丰县省控断面水质进行数据监测,分析地表水水质指标的变化,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地表水水质分析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开。
附件:民丰县2024年第一季度地表水水质分析报告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
2024年03月18日
附件: 民丰县2024年第一季度地表水水质分析报告
民丰县有1条主要河流尼雅河,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91-2002)35项指标进行监测,2024年从1月至3月的监测数据评价来看,民丰县尼雅河2个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水体与往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持续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