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标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密衔接2026年国家及自治区“两新”政策导向,立足社会消费品零售行业发展实际,结合特色产业优势、文旅资源禀赋及节假日消费规律,通过“两新补贴+地区财政资金+县财政资金” 的三重资金撬动模式,以“节日有亮点”为核心抓手,聚焦商超、餐饮、农副产品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着力释放消费潜力、激活城乡消费市场,全力构建 “政策引领、主体联动、全域覆盖” 的消费提振新格局。现结合民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全面激活消费市场活力,让消费者得实惠、商家增活力、经济添动能,活动期间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带动消费规模突破350万元;吸引县域内外参与群众超1.5万人次;推动重点商圈客流量、商户营业额较平日提升20%以上,有效提拔市场信心,为民丰县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筑牢消费支撑,构建可持续、高品质的节日消费生态。
三、主要活动
(一)消费券促消费。一是地区消费券。地区商务部门申请地区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云闪付消费券配置及投放使用,仅限云闪付实名用户领取,每人每日限领1类券(除汽车类的各类消费券“不分面额”每人每月最多可领取核销4次),核销有效期3天,逾期自动回收重投;各消费券投放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灵活调剂使用。二是民丰消费券。商工局申请县财政资金70万元,通过农行APP用于消费券配置及投放使用。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活动的商超零售、餐饮消费、生鲜果蔬类商户等使用,2026年1月1日启动县财政专项促消费补贴发放消费满减券活动,满减比例达20%,6类消费券为1.消费券满30元减5元;2.满50元减10元;3.满100元减20元;4.满200元减40元;5.满300元减60元;6.满500元减100元。覆盖商超零售、餐饮消费、生鲜果蔬等品类消费,发挥杠杆效应,提升“社零”指标增长级(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供销超市有限公司、民丰县尼雅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丰县优特美超市、民丰县万和鲜超市)。
(二)“两新”补贴促消费。积极承接依据国家、自治区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先期开展活动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相关品类商家开展活动(以自治区发文明确补贴类为准)。同时,在春节、元宵节组织参与活动的经销商在人流量较大的商业街道、商业综合体、广场开展集中展示展销,刺激节日消费的热情。
(三)融合聚力促消费。按照地区促消费方案要求,开展多措并举促消费活动。一是在“832平台”展销区域投放线上消费券,鼓励引导各部门干部职工、商协会会员、重点工业企业在线上开展集中采购和零散采购;二是以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夜间经济场所为重点,以线上或线下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人流,引领消费者形成消费习惯;三是贯彻落实“消费跟着文旅走”,进一步丰富尼雅博物馆、尼雅湾等景区及非遗场所消费业态,打造“文旅+商超”联动消费场景。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商工局牵头,财政、文旅、市场监督管理、供销社、农业农村、税务、统计、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调度活动成效,动态调整消费券投放额度和补贴方向。加强资金监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财政资金及援疆资金使用,严查虚假交易、套现行为,保障资金直达消费者。加强服务提升优化消费环境,完善街区公共设施。简化补贴申领流程,实现“线上申请、线下核销、资金直达”。
咨询电话:0903-6751071 (民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