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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2026年春节、元宵节双节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2026-02-25 18:27  浏览次数:49

《民丰县2026年春节、元宵节双节促消费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标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密衔接2026年国家及自治区“两新”政策导向,立足社会消费品零售行业发展实际,结合特色产业优势、文旅资源禀赋及节假日消费规律,通过“两新补贴+地区财政资金+县财政资金” 的三重资金撬动模式,以“节日有亮点”为核心抓手,聚焦商超、餐饮、农副产品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着力释放消费潜力、激活城乡消费市场,全力构建 “政策引领、主体联动、全域覆盖” 的消费提振新格局。现结合民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激活消费市场活力,让消费者得实惠、商家增活力、经济添动能,活动期间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带动消费规模突破350万元;吸引县域内外参与群众超1.5万人次;推动重点商圈客流量、商户营业额较平日提升20%以上,有效提拔市场信心,为民丰县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筑牢消费支撑,构建可持续、高品质的节日消费生态。

二、活动主题

“民丰邀您来过年·我和亲戚过大年”

三、活动时间

2月1日-3月5日(部分活动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三、政策支撑

(一)消费券促消费。一是地区消费券。地区商务部门申请地区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云闪付消费券配置及投放使用,仅限云闪付实名用户领取,每人每日限领1类券(除汽车类的各类消费券“不分面额”每人每月最多可领取核销4次),核销有效期3天,逾期自动回收重投;各消费券投放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灵活调剂使用。券种设置(定向覆盖领域):1.汽车消费券(400万元)。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使用,用于汽车购新补贴,不得叠加“两新”补贴资金使用(仅针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即属于《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车”规定的9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购置车辆价格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补贴3000元,购置车辆价格5万元(不含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5000元,购置车辆价格10万元(不含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8000元,购置车辆价格15万元(不含15万元)以上补贴10000元,购置车辆价格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计算。同时,鼓励参与汽车经销商自愿向环卫工人、保安等低收入群体返利发放商超消费券,形成二次拉动消费(和田地区商务部门确定的参加汽车购新活动销售企业;1月31日-2月2日,在民丰县尼雅广场开展汽车下乡集中展销);2.商超消费券(300万元)。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活动的商超、农特产品类商户等使用,①单笔订单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消费券;②单笔订单消费满200元立减40元消费券;③单笔订单消费满300元立减60元消费券;④单笔订单消费满500元立减100元消费券。(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供销超市有限公司)。3.餐饮消费券(100万元)。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活动的餐饮类商户等使用,①单笔订单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消费券;②单笔订单消费满200元立减40元消费券;③单笔订单消费满300元立减60元消费券;④单笔订单消费满500元立减100元消费券(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尼雅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二是民丰消费券。商工局申请县财政资金70万元,通过农行APP用于消费券配置及投放使用。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活动的商超零售、餐饮消费、生鲜果蔬类商户等使用,2026年1月1日启动县财政专项促消费补贴发放消费满减券活动,满减比例达20%,6类消费券为1.消费券满30元减5元;2.满50元减10元;3.满100元减20元;4.满200元减40元;5.满300元减60元;6.满500元减100元。覆盖商超零售、餐饮消费、生鲜果蔬等品类消费,发挥杠杆效应,提升“社零”指标增长级(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供销超市有限公司、民丰县尼雅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丰县优特美超市、民丰县万和鲜超市)。

(二)“两新”补贴促消费。积极承接依据国家、自治区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信誉良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先期开展活动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相关品类商家开展活动(以自治区发文明确补贴类为准)。同时,在春节、元宵节组织参与活动的经销商在人流量较大的商业街道、商业综合体、广场开展集中展示展销,刺激节日消费的热情。

(三)融合聚力促消费。按照地区促消费方案要求,开展多措并举促消费活动。一是在“832平台”展销区域投放线上消费券,鼓励引导各部门干部职工、商协会会员、重点工业企业在线上开展集中采购和零散采购;二是以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夜间经济场所为重点,以线上或线下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人流,引领消费者形成消费习惯;三是贯彻落实“消费跟着文旅走”,进一步丰富尼雅博物馆、尼雅湾等景区及非遗场所消费业态,打造“文旅+商超”联动消费场景。

三、重点活动

(一)展销惠民,换新添彩

时  间:2月1日-2月15日

内 容:在人流大的重点街区,搭建年货集中展示展销区,组织本地商家集中展销年货和特色农产品,以线上或线下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消费。配合文旅部门在年货集中展示展销区开展“新春民俗文化节”活动,配套非遗市集。组织承接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以旧换新活动的经销商开展汽车、家电下乡及集中展示展销活动,同时引导参与经销商在重点商超(限额以上)采购购新“送好礼”(如,米面油、农特产品)。

责任单位: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街办)

(二)文旅搭台,消费唱戏

时 间:2月1日-15日、2月27日-3月3日

内 容:文旅引流,在年货集中展示展销区开展“新春民俗文化节”活动,配套非遗市集。开展非遗闹元宵,组织文艺专场汇演、猜灯谜、社火拜年等系列文旅活动。

责任单位: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街办)

(三)政企联动,餐饮惠享

时 间:2月1日-2月15日

内 容:利用地区促消费专项资金+县财政资金,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发放消费券,鼓励重点餐饮商家积极参与推出“年味套餐”活动,形成政府补助+商家让利模式,开展餐饮叠加优惠促消费(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尼雅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办)

(四)优品惠民,返乡畅购

时 间:2月1日-15日

内 容:开展返乡让利活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设立“和田优品”专柜,联动邮政等寄递行业给予免费邮寄。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联社、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民丰县养护站,各乡镇(街办)

(五)结对同行,乐游促消

时 间:2月1日-2月15日

内 容: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同时函邀自治区厅局单位驻村工作队主动看望亲戚,在“春节”前夕邀请结对亲戚开展“我和亲戚过大年”,邀请亲戚吃一次“民族团结餐”,就餐地点为商务部门推送的限额以上餐饮门店。同时,商务部门督促在参与商家门口醒目的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并利用地区财政促消费资金和县财政促消费资金在“云闪付”“农行APP”投放消费券(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尼雅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统战部、商工局,各乡镇(街办)

(六)工会聚力,集采助商

时 间:2月1日-2月15日

内 容:总工会落实每人500元“基层工会经费”(300元自行采购生活用品、200元采购农特产品“大礼包”),让干部群众到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商家购买;驻村办在慰问援疆干部、驻村干部、人才引进等群体时,要到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商家采购;县供销社推荐和田本地地产品商贸企业参与活动,精心设置200元“农特产品大礼包”;商工局确保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零售商家设置专区、展柜,完成“农特产品大礼包”的展销(营业额必须流向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零售”商家);财政局足额拨付基层工会经费和驻村办慰问品采购经费;工商联、商工局要引导商协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下重点零售商家(限额以上零售商家)采购员工福利。商工局要会同统计部门优选限额以上零售商家作为参与活动的经销商,并将参与活动的经销商推送至供销社、工会、驻村办、工商联及各乡镇(街办)(民丰县参与商家:民丰县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工会、商工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办)

四、部门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指导融媒体中心,配合各部门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线上各平台加大促消费政策的宣传,扩大群众的知晓率,让更多群众参与其中,受益各类补贴政策。

(二)县委统战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指导各部门在重点节假日以“石榴籽+促消费”为核心,把交流交往交融与业态增长深度绑定,实现“以团结聚人气、以人气促消费、以消费强产业”。

(三)县委网信办。联动做好宣传引导、舆情管控、平台赋能,围绕各类促消费活动,策划系列宣传专题,实时监测活动期间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核查处置。

(四)财政局。负责下达专项补贴活动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拨付执行、最终清算、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经费”(300元自行采购生活用品、200元采购农特产品“大礼包”),让干部群众到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商家购买。

(六)供销社。负责设置200元“农特产品大礼包”,设置专区、展柜,完成“农特产品大礼包”的展销。

(七)文旅局。负责文旅引流,开展“新春民俗文化节”活动,配套非遗市集。开展非遗闹元宵,组织文艺专场汇演、猜灯迷、社火拜年等系列文旅活动。

(八)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返乡让利活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设立“和田优品”专柜,联动邮政等寄递行业给予免费邮寄。

(九)工商联。负责引导商协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下重点零售商家(限额以上零售商家)采购员工福利。

(十)农行民丰支行。负责民丰县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提供免费平台技术支持,在平台端投入流量资源支持,提供运营支持。

(十一)公安局。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开展柔性执法,体现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做好各类活动的安保工作。

(十二)公路事业管理局。重点节假日联动交投集团,规范收费员服务礼仪,让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标准手势成为工作常态,以优质服务迎接八方来客。

(十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

(十四)应急管理局。重点节假日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安排救援响应平台24小时响应值日,联动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应对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等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演练。

(十五)消防救援支队。保障各类活动场地消防安全,提前熟悉活动场地,做好灭火救援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调派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商工局牵头,财政、文旅、市场监督管理、供销社、农业农村、税务、统计、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调度活动成效,动态调整消费券投放额度和补贴方向。加强资金监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财政资金及援疆资金使用,严查虚假交易、套现行为,保障资金直达消费者。加强服务提升优化消费环境,完善街区公共设施。简化补贴申领流程,实现“线上申请、线下核销、资金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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