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从中央到地方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自治区、地区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民丰县实际,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河湖管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按照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等工作机制,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和河湖长进行调整,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和自治区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全县共有河长65人,其中:县级河长10人,乡镇级河长21人,村级河长34人,构建了上下联动、权责明晰、管理有效的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管理体系,实现全县河湖100%纳入管理。
(二)严格河湖巡查管理,强化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县、乡、村三级河湖段长运用“河长通”APP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工作,保证巡查频次、巡查质量。根据民丰县河湖长巡查制度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完成巡河794余次,巡河时长723.07小时,长度7369.47公里,完成全年巡河任务的42%。
(三)加强河湖管理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进一步提高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我县河湖治理水平。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对各级河湖长履职巡河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将检查情况、各级河长巡河情况、河道保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形成通报向各乡镇下发通报和工作提醒各2份。
(四)严格河湖岸线管控,加强排查整治。一是已完成历年水利部推送的遥感图斑进行回头看工作,并做好2026年推送的遥感图斑核查复核工作;二是坚持“遏增量、清存量、防反弹”,扎实开展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和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整治到位。三是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严肃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五)开展生态流量目标确定与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系统开展重要河流生态基本水量(流量)和湖泊最低生态水位确定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4〕333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区域的尼雅河水系(尼雅河、其其干萨依河、叶亦克河)、安迪尔河、牙通古孜河开展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这三个方案即将完成审批。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建幸福河湖。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紧扣宣传活动主题,制定了民丰县水利局202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计划2026年3月24日至27日在民丰县人民广场、各乡镇广泛进行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湖长制》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助力共建幸福河湖。
二、存在的问题
1.组织体系落实不彻底。部分乡(镇)村两级河长对职责认识不足,存在巡河频次不达标或巡查流于形式的现象,未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属地负责”要求。
2.监督问责力度不足。督导检查以定期巡查为主,对未履职人员的通报未形成有效震慑,部分村级河长存在“应付式”巡河现象。长效监督机制缺乏量化考核标准,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不完善。
3.宣传覆盖面有限。新媒体宣传多集中于城区,农村地区群众参与度低,渠道倾倒垃圾行为仍有发生,社会共治氛围尚未形成。宣传内容侧重政策解读,缺乏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完善。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强化巡河巡湖实效,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激励问责。
二是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河湖岸线规划,完善河湖管理范围界桩埋设工作,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实施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简单问题立查立改,复杂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依法依规清理整治,确保河道行洪输水通畅。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水利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依法查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加强涉河湖水利建设项目和非水利建设项目、有关活动监管全覆盖。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推动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
四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宣传河湖长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河湖长制公共知晓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民丰县水利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