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社会救助 » 正文
 

医疗救助政策标准

2026-03-19 12:49  浏览次数:190

医疗救助

人员类别

医疗求助对象范围

门诊慢特病救助比例

年度封顶

住院起付线

住院报销比例

年度封顶线

第一类救助对象

特困人员(孤儿)

100%

3000元

0

100%

第二类救助对象

低保对象

80%

2000元

0

80%

5万元

第三类救助对象

低保边缘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门慢救助参照第二类救助对象执行)

70%

2000元

1965

70%

5万元

第四类救助对象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60%

2000元

4912

60%

5万元

 

上一篇:二次救助流程

下一篇:和田客诺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民丰县麗枫酒店建设项目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