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堵塞“三资”管理漏洞,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现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面向全县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问题线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一)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对资金审批不规范,虚列项目、伪造票据、虚开发票报销,支出审批程序不严格,未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以补助名义滥发集体收入、相应公示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村干部或其他个人、组织侵吞、挪用、截留、套取村集体资金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私设“小金库”、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行为,虚假列支、多报少支、坐收坐支等问题,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二)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资产资源数量不准确、资产资源权属不明晰、资产资源处置不合规问题;违规处置、低价处置、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三)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方面。一是整治“三资”经济合同款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村集体收入管控不严、核算不规范,未严格落实财务收支预算制度,存在虚列收入、隐瞒收入、铺张浪费、开支随意、劳务用工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合理,造成集体经营收益亏空等问题。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超期发包、低价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四)集体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工程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的问题;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的问题;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的问题。
(五)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一是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二是违法违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套取资金等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群众关注度高、期望值大的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征集要求(一)线索人对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问题线索材料尽量详细。如实提供涉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凭证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和方式(一)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二)受理方式:线索人可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三)来访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邮箱:1473529540@qq.com。
电话:15292667872。
特此公告。
民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