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添加时间:2020-09-0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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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民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地点:新疆民丰县若克雅乡以南,所在区域中心地理坐标: 37° 1'25.63"82°47'50.63"

项目概况:新建无害化处理厂一座并购置相关设备,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占地面积11203.03m2建筑面积2390.75m2

二、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17989812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战涛

联系方式:18290805058

邮箱:72702470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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