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0年扶贫资金调整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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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民丰县扶贫资金调整131.341398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原民丰县叶亦克乡英阿瓦提村农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其中和地财农〔2019〕83号文件下达安排资金45.413372万元,因项目实施完工,现将0.10237万元安排用于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二)原民丰县若克雅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地财扶[2019]3号文件下达安排资金62.990181万元,因项目实施完工,调整0.01976万元安排用于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三)原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尕旦道路建设项目,和地财扶[2019]3号文件下达安排资金348.715987万元,因项目实施完工,调整53.325121万元安排用于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四)原民丰县尼雅乡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地财扶[2019]3号文件下达安排资金512万元,因项目实施完工,调整68.456316万元安排用于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五)原萨勒吾则克乡多胎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和地财扶[2019]3号文件下达安排资金469.32万元,因项目实施完工,调整9.437831万元安排用于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调整使用情况表

原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调减资金

(万元)

责任单位

调整后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下达资金(万元)

责任单位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尕旦道路建设项目

民丰县叶亦克乡

-53.325121

民丰县

交通局

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

民丰县若克雅乡

53.325121

民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民丰县叶亦克乡英阿瓦提村农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民丰县叶亦克乡英阿瓦提村

-0.10237

民丰县

交通局

0.10237

民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民丰县若克雅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民丰县若克雅乡

-0.01976

民丰县

交通局

0.01976

民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民丰县尼雅乡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

民丰县尼雅乡

-68.456316

民丰县

林草局

68.456316

民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萨勒吾则克乡多胎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

-9.437831

民丰县

民宗局

9.437831

民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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