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级下达民丰县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423万元,按照民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4〕36号文件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9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363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1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42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1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财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资金来源 |
自治区:和地财农〔2024〕36号 |
功能科目 |
合 计: |
1423 |
|
|||
1 |
民丰县叶亦克乡生态环境整治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叶亦克乡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350 |
2130505 |
2 |
民丰县叶亦克乡新建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叶亦克乡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400 |
2130505 |
3 |
民丰县叶亦克乡生态治理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叶亦克乡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380 |
2130505 |
4 |
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尼雅镇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293 |
2130504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