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民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中央、自治区提前批次)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2025年县本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县本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1万元(民财预〔2025〕1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委财经委员会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5年县本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文件号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祥村、丰裕村引水渠道建设项目 |
民财预(2025)1号 |
21 |
民丰县 |
叶亦克乡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