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丰县民党财经字【2024】8号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纪要执行,现将2024年县本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县本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万元(民财调〔2024〕143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委财经委员会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4年县本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文件号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民丰县后河坝沙漠狙击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民财调〔2024〕143号 |
20 |
民丰县 |
林草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