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上级下达民丰县一般债券14300万元,按照民丰县2024年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根据和地财债【2024】41号文件安排,第十一批债券下达资金143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3、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申报对应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对个人发放工资、单位工作经费、发放养老金等社保支出、支付利息等。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上级资金文号 |
下达金额 |
责任单位 |
债券类型 |
1 |
民丰县尼雅水利枢纽工程 |
民丰县 |
和地财债【2024】41号 |
2000 |
民丰县水利局 |
一般债券 |
2 |
民丰县安迪尔水库工程 |
民丰县 |
和地财债【2024】41号 |
8000 |
民丰县水利局 |
一般债券 |
3 |
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 |
民丰县 |
和地财债【2024】41号 |
3100 |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
一般债券 |
4 |
G315 国道(民丰县尼雅乡—若克雅乡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民丰县 |
和地财债【2024】41号 |
1200 |
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
一般债券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