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函〔2024〕182号)文件精神,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确保民丰县2024-2025学年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民丰县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班额规定、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招生规模和服务范围,制定科学有据招生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禁提前、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公平。
(四)坚持严控班额原则。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因校施策,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坚决杜绝出现大班额。
(五)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严格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收费标准“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学前阶段:各乡镇、街办幼儿园招收本辖区内居住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按照学年度计算,入学年龄满4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儿童;按家长自愿原则,可放宽接收2021年2月28日前出生的3.5岁儿童(包括2月28日)。
民丰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尼雅镇兰帕村、生产营、南苑小区、工业园区(火电厂周边区)、花园路、A区、B区、C区及附近、天合一期、天合二期、天合三期、电力公司小区、邮政局小区、税务局小区及附近、粮食局小区、商贸城小区、菜市场小区。
民丰县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景苑小区、昆仑尼雅小区、团结小区一期、团结小区二期、团结小区三期、天津高层小区、滨河小区、光明社区。
民丰县未来幼儿园招生范围:尼雅镇甫甫克村、养路段小区、城东小区及附近、县医院小区、工商局小区、丝路兰庭小区、和谐小区、新世纪小区、气象局家属院、团结南路、库切提买里斯巷路、建设南路、文化东路。
各乡(村)幼儿园招生范围:本乡(村)内居住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按照学年度计算,入学年龄满4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儿童;按家长自愿原则,可放宽接收2021年2月28日前出生的3.5岁儿童(包括2月28日)。
学前阶段县内外转学幼儿,以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片区为依据办理转学,如所在片区无空余学位,由教科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小学阶段
各乡(村)小学招生范围:招收本乡辖区内已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所有适龄儿童、幼儿园毕业生及在外就读本乡户籍幼儿园毕业生。
民丰县县城小学招生范围:招收尼雅镇、街办户籍已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所有适龄儿童,民丰县尼雅镇、街办户籍在外就读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住址在尼雅镇和街办的适龄儿童。本县各乡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及房产迁移至尼雅镇、街办于当年开学前(即2024年9月1日前)满三个月(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由乡镇迁入尼雅镇街办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小学阶段招生划分依据)。
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下达的2024-2025学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每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它学校录取。非对应片区学校不得违规跨片区招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三)初中阶段
民丰县寄宿制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全县各乡镇、街办范围小学毕业生,及在外就读民丰籍及进城务工子女小学毕业生。
注:
1.如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提供佐证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提前向相关学校提出申请,并报教科局备案。
2.县内各乡居民需办理转学到县直各小学的居民子女,需同时满足户籍和房产一致,户籍迁入尼雅镇、街办范围满六个月,房产需为学生监护人所有,学生户籍挂靠其他亲属名下的不得作为转学依据,且房产需为学生监护人100%所有,与非监护人共同购买的不得视为监护人本人房产。如所在片区无空余学位,由教科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属于同一招生片区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学。
三、教科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教科局基教办:0903-6753131
教科局纪检室监督电话:0903-6752612
四、民丰县2024-2025学年度招生工作各学校招生热线及联系人
序号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招生热线 |
备注 |
1 |
民丰县第一幼儿园 |
高杏 |
0903-6753131 |
|
2 |
民丰县第二幼儿园 |
古丽巴努尔·艾麦尔 |
0903-6753131 |
|
3 |
民丰县未来幼儿园 |
阿孜古丽·穆合普力 |
0903-6753131 |
|
4 |
民丰县尼雅乡中心幼儿园托皮村分园 |
杨思彤 |
0903-6753131 |
|
5 |
民丰县若克雅乡中心幼儿园 |
艾拉努尔·艾尔肯 |
0903-6753131 |
|
6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心幼儿园 |
图迪罕·麦提赛伊迪 |
0903-6753131 |
|
7 |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幼儿园 |
努日古丽·亚森 |
0903-6753131 |
|
8 |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幼儿园 |
阿依姆妮萨·买提如则 |
0903-6753131 |
|
9 |
民丰县叶亦克乡中心幼儿园富民园区分园 |
阿依图兰·努日 |
0903-6753131 |
|
10 |
民丰县安迪尔乡中心幼儿园 |
西尔扎提·艾孜则 |
0903-6753131 |
|
11 |
民丰县安迪尔乡中心幼儿园乡繁荣村分园 |
西尔扎提·艾孜则 |
0903-6753131 |
|
12 |
民丰县兰城乡幼儿园 |
阿卜力孜·拜尔迪 |
0903-6753131 |
|
13 |
民丰县县城小学 |
阿曼·麦合木提 |
0903-6753131 |
|
14 |
民丰县行知小学 |
美合日阿依·加马力 |
0903-6753131 |
|
15 |
民丰县尼雅乡中心小学 |
阿迪力江·图尔洪 |
0903-6753131 |
|
16 |
民丰县尼雅乡托皮村小学 |
阿迪力江·图尔洪 |
0903-6753131 |
|
17 |
民丰县若克雅乡中心小学 |
买热木古丽·库尔班 |
0903-6753131 |
|
18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心小学 |
麦麦提江·麦提库尔班 |
0903-6753131 |
|
19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祥和村小学 |
麦麦提江·麦提库尔班 |
0903-6753131 |
|
20 |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小学 |
陆怡廷 |
0903-6753131 |
|
21 |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小学 |
热萨来提·麦提图尔荪 |
0903-6753131 |
|
22 |
民丰县叶亦克乡中心小学富民园区分校 |
阿卜来提·麦提喀斯木 |
0903-6753131 |
|
23 |
民丰县安迪尔乡小学 |
凯合日曼·阿瓦克日 |
0903-6753131 |
|
24 |
民丰县兰城乡教学点 |
阿卜力孜·拜尔迪 |
0903-6753131 |
|
25 |
民丰县寄宿制初级中学 |
艾木杜拉·麦提托合提 |
0903-6753131 |
|
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