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稳就业等各项工作。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和财社〔2024〕09号),现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9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0807就业补助”。
二、就业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