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4-03-0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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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工作,现将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金额370万元和地财农〔2023〕48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单位

结余资金

现安排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现安排资金

合计

370

 

 

370

1

民丰县2023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叶亦克乡牧场村场外水利工程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70

民丰县项目管理费

乡村振兴局

15.00

2

民丰县尼雅乡托皮村沉砂池及防渗渠建设项目

尼雅乡

50.00

3

民丰县尼雅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尼雅乡

尼雅乡

100.0000

100.00

4

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尼雅镇人民政府

尼雅镇人民政府

50.0000

50.00

5

民丰县叶亦克乡祥村、丰裕村农田灌溉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13.4300

113.43

6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41.5700

41.57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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