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地财农〔2023〕4号)90万元、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和地财综〔2022〕16号)10万元、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统筹整合部分](和地财建[2023]74号)135万元、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6.946322万元,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4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90万元;
根据和地财建[2023]74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35万元;
根据和地财综〔2022〕16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万元;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6.94632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安排项目名称 |
资金文件号 |
资金来源 |
分配金额 |
责任单位 |
合 计: |
|
100 |
|
||
1 |
萨勒吾则克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和地财农〔2023〕4号 |
自治区 |
50 |
萨勒吾则克乡 |
2 |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广场建设项目 |
和地财农〔2023〕4号 |
自治区 |
40 |
|
和地财综〔2022〕16号 |
自治区 |
10 |
|||
3 |
民丰县X682线K39+000岔口-叶亦克村道路建设项目 |
和地财建[2023]74号 |
中央 |
135 |
交通局 |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资金文号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示范村项目(土地碎片化治理) |
和地财农〔2022〕52号 |
6.946322 |
民丰县小额信贷贷款贴息项目 |
6.946322 |
农水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