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统筹整合部分]3.49万元(和地财建[2023]65号),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建[2023]65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3.49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安排项目名称
资金文件号
资金来源
分配金额
责任单位
合 计:
3.49
1
民丰县叶亦克乡2023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和地财建[2023]65号
中央
3.49
农水局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