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调整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8-1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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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调整使用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和地财农[2023]25号 0.0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调整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上级下达资金文号

下达资金

(万元)

现使用单位

现项目名称

下达资金

(万元)

1

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资及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项目

农水局

和地财农[2023]25号

0.01

农水局

跨县易地搬迁沉砂调节池工程

0.01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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