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地财农〔2023〕25号)0.7万元,2023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资金结余资金18.429155万元,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3〕25文件安排,下达资金0.7万元;
结余资金18.42915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原渠道分配表单位:万元
序号
安排项目名称
上级资金文号
资金来源
科目
分配金额
责任单位
合计
0.7
1
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资及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项目
和地财农[2023]25号
中央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0.7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序号
原项目名称
资金文号
结余资金
现安排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
1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G216线道路建设工程
和地财农〔2022〕38号
18.429155
民丰县脱贫户、三类户安置公益性岗位项目
18.42915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