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部署要求,民丰县组织编制了《民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依法向社会公告。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为期30日,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903-6752930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民丰县兰帕北路 15 号民丰县自然资源局,邮编 848599。(请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民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字样)
民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