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调整通知的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7-0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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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衔接资金项目支付,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

按照《关于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调整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和地财农[2022]38号文件;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原渠道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原项目名称

上级资金文号

原安排资金

调整资金

现安排项目名称

安排下达金资金

责任单位

     计:

770

 

1

民丰县尼雅乡-若克雅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和地财农(2022)38号

3000

150

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河叶亦克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150

农水局

280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阿琪玛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80

340

和田地区民丰县其其汗河下游萨勒吾则克乡乌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340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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