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通知

 添加时间:2023-06-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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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62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新财教2023〕53号)和和田地区《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教〔2023〕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72.84万元(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其中: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49.64 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23.2万元,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各县(市)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45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市)实际足额及时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地自行扩大学生资助政

策范围、资助标准等产生的增支,由地方自行承担。


单位:万元


附件:1.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分配表

 

县市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

技工学校

 

免学费

助学金

免学费

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免学费

助学金

民丰县

22

27.64

1.63

20.05

0.6

0

0.92

 

                     民丰县财政局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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