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民丰县2023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和地财建[2022]100号)470.7万元、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地财农〔2023〕13号)1.5万元、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10万元,按照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建[2022]100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470.7万元;
根据和地财农[2023]11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万元;
和地财农〔2023〕13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5万元;
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1万元(和地财农[2022]37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安排项目名称 |
资金文号 |
责任单位 |
分配金额 |
合 计: |
470.7 |
|||
1 |
跨县异地搬迁沉沙调节池工程 |
和地财建[2022]100号 |
农业农村水利局 |
470.7 |
民丰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原渠道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级资金文号 |
资金来源 |
下达金额 |
责任单位 |
合 计: |
10 |
|
|||
1 |
民丰县2023年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
和地财农(2023)10号 |
自治区 |
10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安排项目名称 |
上级资金文号 |
资金来源 |
责任单位 |
分配金额 |
合 计: |
1.5 |
||||
1 |
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
和地财农(2023)13号 |
自治区 |
农业农村水利局 |
1.5 |
2022年民丰县美誉香囊手工坊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安排项目名称 |
资金文号 |
责任单位 |
分配金额 |
合 计: |
1 |
|||
1 |
和田地区民丰县其其汗河下游萨勒吾则克乡乌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2]37号 |
农业农村水利局 |
1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