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结余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4.4312万元、0.000044万元(和地财农〔2022〕23号 )、0.212872万元(和地财农〔2022〕22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调整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原单位 |
上级下达资金文号 |
下达资金 (万元) |
现单位 |
现项目名称 |
下达资金 (万元) |
合 计: |
4.644116 |
|
4.64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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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粮改饲 |
农水局 |
和地财农〔2022〕23号 |
4.4312 |
尼雅乡 |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二期) |
4.4312 |
2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
0.000044 |
0.000044 |
||||
3 |
民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2022年盐碱地普查试点县项目 |
和地财农〔2022〕22号 |
0.212872 |
0.212872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