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添加时间:2023-05-0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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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审核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

    三、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四、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民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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