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流域经济、社会、生态保护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新疆民丰县吐朗胡吉河流域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情况
(一)规划名称
新疆民丰县吐朗胡吉河流域规划报告(修编)
(二)流域概况
吐朗胡吉河是民丰县五大河流之一,多年平均径流量约1.23亿m³,目前仅萨勒吾则克乡通过阿克塔什渠首从该河上引水,现状引水量约0.33亿m³,流域尚有相当大的开发潜力。该流域的开发建设将结合新的发展形势,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民丰县的经济实力,增加民丰县的经济总量,成为带动民丰县经济发展的又一增长点。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流域水资源控制范围。
(四)规划主要内容
包括流域开发治理现状与形势分析、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地址:民丰县文化东路10号
联 系 人:刘玉芳
联系电话:15199723208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09
联 系 人:柳工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邮 箱:2349586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