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民丰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4.6392万元(和地财农〔2022〕23号)、27.345477万元(和地财农〔2022〕16号)、4.101442万元(和地财农〔2022〕16号)、89.355533万元(和地财农〔2022〕37号)、143.50041万元(和地财建〔2022〕24号)、26.110361万元(和地财农〔2022〕37号)、0.002409万元(和地财农〔2021〕54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
地区文件号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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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5.054832 |
合计: |
305.054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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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
和地财农〔2022〕23号 |
14.6392 |
民丰县良种扩繁场建设项目(一期) |
14.6392 |
民丰县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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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兰城乡机耕道及林间防火设施带建设项目 |
和地财农〔2022〕16号 |
27.345477 |
27.34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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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牲畜隔离场建设项目 |
和地财农〔2022〕16号 |
4.101442 |
4.10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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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道路提升) |
和地财农〔2022〕37号 |
89.355533 |
89.355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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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叶亦克乡丰祥村、丰裕村2022年水厂供水保障以工代赈示范点工程项目 |
和地财建〔2022〕24号 |
143.50041 |
143.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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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叶亦克河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段中小流域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2〕37号 |
26.110361 |
26.110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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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水库维修养护 |
和地财农〔2021〕54号 |
0.002409 |
0.002409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