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1-0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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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民丰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4.6392万元(和地财农〔2022〕23号)、27.345477万元(和地财农〔2022〕16号)、4.101442万元(和地财农〔2022〕16号)、89.355533万元(和地财农〔2022〕37号)、143.50041万元(和地财建〔2022〕24号)、26.110361万元(和地财农〔2022〕37号)、0.002409万元(和地财农〔2021〕54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地区文件号

结余资金

现安排项目

安排资金

建设地点

责任单位

合计:

305.054832

合计:

305.05483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2〕23号

14.6392

民丰县良种扩繁场建设项目(一期)

14.6392

民丰县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民丰县兰城乡机耕道及林间防火设施带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2〕16号

27.345477

27.345477

民丰县牲畜隔离场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2〕16号

4.101442

4.101442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道路提升)

和地财农〔2022〕37号

89.355533

89.355533

民丰县叶亦克乡丰祥村、丰裕村2022年水厂供水保障以工代赈示范点工程项目

和地财建〔2022〕24号

143.50041

143.50041

民丰县叶亦克河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段中小流域治理项目

和地财农〔2022〕37号

26.110361

26.110361

胜利水库维修养护

和地财农〔2021〕54号

0.002409

0.002409

 

                                

、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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