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经民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整合资金规模
截至目前,下达民丰县涉农整合资金14657.53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14657.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764.69万元,自治区资金1892.84万元。
1.中央资金
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63.80 万元,统筹整合12764.69 万元,原渠道使用6499.11万元;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48.00 万元,统筹整合10394.67 万元,原渠道使用253.33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1785 万元,统筹整合1635万元,原渠道使用150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32.00 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432.00万元;
(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64.67 万元,统筹整合238.17 万元,原渠道使用26.5万元;
(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90.00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290.00万元;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242万元,统筹整合242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7)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78.81万元,统筹整合78.81万元,原渠道使用0元;
(8)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支持农村公路部分)724.92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724.92万元;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47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6.47万元;
(10)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31万元,统筹整合2.31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270.62万元,统筹整合173.74万元,原渠道使用96.88万元;
(12)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2509.00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509.00万元;
2.自治区资金
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71.83 万元,统筹整合1892.84 万元,原渠道使用978.99万元;
(1)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2.00 万元,统筹整合1842.00 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2)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3万元;
(3)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7万元,统筹整合0.01万元,原渠道使用6.99万元;
(4)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42.03万元,统筹整合42.03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5)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10.00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710.00万元;
(6)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16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16万元;
(7)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2.2万元,统筹整合0.00021 万元,原渠道使用2.19979万元;
(8)彩票公益金8.8万元,统筹整合8.8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9)旅游发展基金105.60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05.60万元;
(10)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 35.2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35.2万元;
3.其他资金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共计整合项目个数24个。
(一)农业生产安排项目8个,安排资金5024.241291万元。
(二)畜牧生产安排项目1个,安排资金496.984万元。
(三)林业改革发展安排项目1个,安排资金167.53791万元。
(四)农村道路建设安排项目1个,安排资金395万元。
(五)农村环境整治安排项目4个,安排资金2842.397975万元。
(六)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安排项目3个,安排资金1485.386247万元。
(七)水利发展安排项目5个,安排资金3890.207159万元。
(八)乡村旅游安排项目1个,投资355.775042万元。
民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