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退回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

 添加时间:2022-11-1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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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退回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和地财农[2021]56号14.02443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项目衔接资金退回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地区文件号

退还资金

现安排项目

安排资金

建设地点

责任单位

合计:

356.075019

合计:

356.075019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巴格其村、萨热依村、古勒巴格村、喀拉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和地财农[2021]56号

14.024431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祥和村、兴平村、乌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4.024431

祥和村、兴平村、乌塘村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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