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民丰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和地财农[2021]56号122.789198万元、49.609869万元、4.224958万元、58.21468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项目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
地区文件号 |
结余资金 |
现安排项目 |
安排资金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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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4.838711 |
合计: |
234.83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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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乡小流域(三期)治理项目 |
和地财农[20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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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89198 |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道路提升) |
54.754109 |
尼雅乡 |
尼雅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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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河托皮村至科克萨依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 |
68.035089 |
尼雅乡托皮村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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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叶亦克乡富民小区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 |
和地财农[20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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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9869 |
49.609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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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 |
4.224958 |
4.224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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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湾生态治理项目 |
58.214686 |
58.214686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