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级下达民丰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710万元,按照民丰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
1. 和地财农【2022】28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71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萨勒吾则克乡 |
355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 |
民丰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萨勒吾则克乡 |
355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