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7-2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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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财政局各股(室)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1〕53号),精神,现下达你股(室)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43万元。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直达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 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股(室)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各股(室)要按照《自治区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预〔2019〕177号)规定及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要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县级“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保障“三保”各项支出,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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