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 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 (第二批 )的公示公告

 添加时间:2022-06-1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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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1号及和地财教〔202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 (第二批 )26万元 ,其 中: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28 万元,中 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资助资金-2万元, 高校学生资助资金0 万元 (详见附件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205教育支  ” 相关项,各(市)收入列“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 ”,自治区本级单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 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 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各(市)及时做好预算指标下达相关工作,并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请按照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 )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 )有关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各地要统筹考虑辖区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等因素,在区县、院校间科学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不能简单“一刀切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对 “一校两牌 ”“ 联合招生 ”、“ 学籍异动 ”等情况 的监督,坚决杜绝“双重学籍 ”等问题,保证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虚报冒领”等问题。

三、贵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已按照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 )相关要求,随文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绩效目标将作为2022年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治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 )及《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218号)文件,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贵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 )和《关于做好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工作的通知》(新财教 2016236号)文件要求,填写《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在资金拨付第二个月起每月月初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我

 附件:1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

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

技工学校

总计

免学费

助学金

免学费

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26

民丰县

28

 

0

3

-5.6

0.6

0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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