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于2022年5月6日至7月20日对民丰县开展常规巡视。现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重点
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等,坚持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民丰县委工作职能责任,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各类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民丰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民丰县有关部门处理。
三、巡视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0903-7886970;专用邮政信箱:民丰县A029号邮政信箱,收件人: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邮政编码:848500。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民丰县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巡视组驻地县委党校门前(民丰县博斯坦路6号)、县委综合大楼门前、人大政协办公楼门前、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新华超市北侧、花园小区门前、景苑小区门前、团结小区门前、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门前、祥民街道办事处、尼雅镇、尼雅乡、若克雅乡、萨勒吾则克乡、叶亦克乡、安迪尔乡、兰城乡人民政府门前等地。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7月15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