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2-05-2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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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级下达民丰县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5万元,按照民丰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农[2022]16号文件安排,下达自治区直达资金166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民丰县项目管理费

乡村振兴

30

乡村振兴局

2

民丰县叶亦克乡孵化园建设项目

叶亦克乡

280

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3

民丰县兰城乡机耕道及林间防火设施带建设项目

兰城乡

80

兰城乡人民政府

4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祥和村、兴平村、乌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祥和村、兴平村、乌塘村

200

萨勒吾则克乡

5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提升)

尼雅乡

200

尼雅乡人民政府

6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道路提升)

尼雅乡

105

尼雅乡人民政府

7

民丰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乡村振兴

350

乡村振兴局

8

民丰县牧畜隔离场建设项目

民丰县

40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9

民丰县安迪尔乡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安迪尔乡

2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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