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原渠道)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2-05-2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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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级下达民丰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000万元(原渠道)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按照民丰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建〔2022〕25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2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原渠道)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新疆民丰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

民丰县

200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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