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和和田《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1〕69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2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待2022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对照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每年10月10日前,由你单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