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民丰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内若羌至和田铁路线路K421+826.95m—K586+838.95m区段铁路安全保护区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
该段铁路为普速单线铁路,铁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普速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普速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普速铁路为12米;其他区域高速铁路为20米,普速铁路为15米。具体范围如下:
行政 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保区域线路形式 |
安全保护区范围: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民丰县
|
K421+826.95m—K586+838.95m |
单线 左侧 |
(15) |
民丰县 |
K421+826.95m—K586+838.95m |
单线 右侧 |
(15) |
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勘界、绘制铁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设立标桩工作。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民丰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