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2022年各地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1]10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 2022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6.4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加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保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形成合力,坚决落实《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办法》(新人社发[2019]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44号)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作用,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四、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将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民丰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