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11-0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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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本次安排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111.23086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1、和地财扶〔2020〕11号,结余资金76.522128万元。

2、和地财农〔2021〕11号,结余资金1.375955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和地财扶〔2020〕12号,结余资金33.252781万元。

2、和地财建〔2021〕17号,结余资金0.08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情况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下达单位

下达资金文号

调减资金

调整后项目名称

下达单位

下达资金文号

下达资金

  计:

111.230864

  计:

111.230864

民丰县2021年阿克塔孜墩林业植物检疫临时检查站项目

林草局

和地财建〔2021〕17号

0.08 

民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

乡村振兴局

和地财建〔2021〕17号

0.08 

民丰县安迪尔乡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安迪尔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扶〔2020〕12号

20.1930

和地财扶〔2020〕12号

20.1930

民丰县安迪尔乡肉牛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和地财扶〔2020〕12号

13.059781

和地财扶〔2020〕12号

13.059781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交通运输局

和地财农〔2021〕11号

1.375955

和地财农〔2021〕11号

1.375955

民丰县尼雅乡传统手工馕基地建设项目

尼雅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扶〔2020〕11号

7.676178

和地财扶〔2020〕11号

7.676178

民丰县尼雅乡联合养殖牛场配套建设项目

和地财扶〔2020〕11号

7.298288

和地财扶〔2020〕11号

7.298288

民丰县尼雅乡多胎羊联合养殖厂建设项目(二期)

尼雅乡

和地财扶〔2020〕11号

61.547662

民丰县X682线其其汗桥新建设工程

交通运输局

和地财扶〔2020〕11号

61.547662

 

、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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