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次安排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111.23086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1、和地财扶〔2020〕11号,结余资金76.522128万元。
2、和地财农〔2021〕11号,结余资金1.375955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和地财扶〔2020〕12号,结余资金33.252781万元。
2、和地财建〔2021〕17号,结余资金0.08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原项目名称 |
下达单位 |
下达资金文号 |
调减资金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下达单位 |
下达资金文号 |
下达资金 |
合 计: |
111.230864 |
合 计: |
111.230864 |
||||
民丰县2021年阿克塔孜墩林业植物检疫临时检查站项目 |
林草局 |
和地财建〔2021〕17号 |
0.08 |
民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 |
乡村振兴局 |
和地财建〔2021〕17号 |
0.08 |
民丰县安迪尔乡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
安迪尔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20.1930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20.1930 |
||
民丰县安迪尔乡肉牛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13.059781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13.059781 |
|||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
交通运输局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1.375955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1.375955 |
||
民丰县尼雅乡传统手工馕基地建设项目 |
尼雅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7.676178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7.676178 |
||
民丰县尼雅乡联合养殖牛场配套建设项目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7.298288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7.298288 |
|||
民丰县尼雅乡多胎羊联合养殖厂建设项目(二期) |
尼雅乡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61.547662 |
民丰县X682线其其汗桥新建设工程 |
交通运输局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61.547662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