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10-0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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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次安排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478.669266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1、和地财农〔2020〕45号,结余资金130万元。

2、和地财扶〔2020〕11号,结余资金94.807437万元。

3、和地财农〔2021〕11号,结余资金243.692829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和地财农〔2020〕21号,结余资金0.074万元。

2、和地财扶〔2020〕12号,结余资金10.09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单位

下达资金文号

结余金额

本次安排项目名称

下达单位

下达资金文号

下达金额

   计:

478.669266

   计:

478.669266

1

民丰县富民小区圈舍改造项目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和地财农〔2020〕45号

130.00

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师范村建设项目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农〔2020〕45号

130.00

和地财农〔2020〕21号

0.074

和地财农〔2020〕66号

740

和地财扶〔2020〕11号

79.997869

和地财扶〔2020〕11号

79.997869

2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团结村等4个村2020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和地财农〔2021〕11号

66.611298

和地财农〔2021〕11号

66.611298

3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和地财扶〔2020〕12号

10.0950

和地财扶〔2020〕12号

10.0950

和地财农〔2021〕11号

25.926312

和地财农〔2021〕11号

25.926312

4

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二期)

若克雅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扶〔2020〕11号

14.809568

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师范村建设项目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扶〔2020〕11号

3.035521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建设项目

尼雅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扶〔2020〕11号

11.774047

5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交通运输局

和地财农〔2021〕11号

33.064857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建设项目

尼雅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农〔2021〕11号

33.064857

6

民丰县尼雅镇、尼雅乡和若克雅乡道路建设项目

和地财农〔2021〕11号

93.641623

和地财农〔2021〕11号

93.641623

7

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兰城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和地财农〔2021〕11号

24.448739

和地财农〔2021〕11号

24.448739

 

、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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