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次安排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478.669266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1、和地财农〔2020〕45号,结余资金130万元。
2、和地财扶〔2020〕11号,结余资金94.807437万元。
3、和地财农〔2021〕11号,结余资金243.692829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和地财农〔2020〕21号,结余资金0.074万元。
2、和地财扶〔2020〕12号,结余资金10.09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关于调整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原项目单位 |
下达资金文号 |
结余金额 |
本次安排项目名称 |
下达单位 |
下达资金文号 |
下达金额 |
合 计: |
478.669266 |
合 计: |
478.669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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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丰县富民小区圈舍改造项目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和地财农〔2020〕45号 |
130.00 |
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师范村建设项目 |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农〔2020〕45号 |
130.00 |
和地财农〔2020〕21号 |
0.074 |
和地财农〔2020〕66号 |
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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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地财扶〔2020〕11号 |
79.997869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79.997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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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团结村等4个村2020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66.611298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66.611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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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10.0950 |
和地财扶〔2020〕12号 |
10.0950 |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25.926312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25.926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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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丰县若克雅乡养殖园区(羊圈)建设项目(二期) |
若克雅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14.809568 |
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师范村建设项目 |
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3.035521 |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建设项目 |
尼雅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扶〔2020〕11号 |
11.77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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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
交通运输局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33.064857 |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建设项目 |
尼雅乡人民政府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33.064857 |
6 |
民丰县尼雅镇、尼雅乡和若克雅乡道路建设项目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93.641623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93.64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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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兰城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24.448739 |
和地财农〔2021〕11号 |
24.448739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